猫影-觊觎《梅艳芳》票房?梅启明:我持有梅艳芳商标,片方侵权需赔偿-由古天乐、王丹妮、杨千嬅、林家栋等人主演的传记式电影《梅艳芳》在内地和香港分别取得1.04亿、4000万的不错成绩,且大部分观众都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可谓是票房口碑双丰收。但对于这样的情况,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却表示强烈不满。
梅启明看完电影后接受港媒《晴报》采访称,王丹妮演妹妹根本不合格,最多给50分;电影没有梅妈覃美金的橘色,致使整个故事失真;内容中有打耳光的镜头,对妹妹很不尊重。不过,由于他和母亲覃美金贪得无厌、犹如吸血鬼般的形象深入人心,这段言论遭到了全港网友的齐声谴责。
事实上,梅启明的目标并非维护妹妹的形象,而是看到了这部电影的价值。12月2日他正式入禀法院,称片方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引发舆论轩然大波。
据悉,梅启明在诉状上指出,自己在2004年以前就持有“梅艳芳”、“Anita Mui”的一般注册商标,2018年后又递交了新申请,将商标覆盖到影音器材、影视内容、商业活动、周边商品等诸多领域,该商标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而片方安乐电影公司在未得到准许的情况下,就使用商标制作电影和衍生产品,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
最后,梅启明的诉状要求,禁止该公司和相关人士继续侵犯权益,停止他们正在发行的内容产品,并
赔偿自己的损失。
很明显,梅启明的目标只有“赔偿损失”,而基于过往他和覃美金的所作所为,我们有理由相信,他是看到了《梅艳芳》票房不错,想凭借梅艳芳兄长、家属的身份来分一杯羹。
稍早前,安乐电影公司发表声明回应称,《梅艳芳》由开拍至今,都有专业的法律团队跟进处理,公司是在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电影制作,如今的相关争议将全权交由律师处理,现阶段不会再做任何回应。
我个人认为,梅艳芳因病去世是一种不幸,有这样的母亲和兄长则是另一种不幸,究竟人要市侩、贪婪、自私到何种地步,才能屡次三番的做出这种事来?我能从演员身上看到他们对梅艳芳的尊重,我能从观众的话里看到他们对梅艳芳的怀念,但我从这位梅启明先生的身上,却看不到一丁点他对妹妹的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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