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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艳芳的哥哥告《梅艳芳》,侵犯了他的商标权,被骂财迷心窍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4-10-06   浏览次数:152

近日,梅艳芳的大哥梅启明,告安乐制作的《梅艳芳》侵权。

并且要求赔偿损失。

由香港老牌电影公司,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制作的《梅艳芳》,

在11月的时候上映,这部片子是为了纪念梅艳芳的一生。

电影一出来,口碑和好评直线上升。

短短时间内地票房就超过了一亿,香港票房超过了4000万。

电影从筹备前,就一直有和法律团队了解和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在合法的基础下才进行了这部电影的拍摄。

结果防不胜防,依旧没出意外的,被告了。

理由居然是侵犯了商标权。这就很让人意外了。

原因是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说他早已在2004年申请了“梅艳芳”及“ANITA MUI”这个商标,类别是“贵金属及其合金”。

不得不佩服,这哥们真会未雨绸缪,连名字都不放过。

于是梅启明,向高等法院起诉安乐公司,告侵犯了他的商标权。

他觉得安乐影片在制作这部电影,以及宣传时,都没有得到他的同意,甚至造成了他的损失,至于什么损失,我想他自己也说不明白。

然后,梅启明要求法庭,禁止安乐影片继续侵犯他的商标。

并强制安乐电影公司,交出所有侵犯了他商标的物品,还要求对方给予他一定的赔偿。

梅艳芳的母亲对于这件事,表示不知情,还骂梅启明财迷心窍。

对此小扒只想说,绕了八百个圈子,说了这么多冠冕堂皇的词,还不是想 鹅 钱 。

如果有人申请“爱”的商标,那不是电影,歌词生活场景一律不能使用爱这个词了吗?就真的很无语。

目前,针对这次事件,已经移交给专业的法律团队,相信他们会有一个公正的处理。

回味梅艳芳的一生,她真的太苦了,犹如一场悲剧。

梅家一共四个孩子,梅启明最大,梅艳芳最小,她还有一个二哥和三姐,但他们都因癌症早早离开人世。

梅艳芳的父亲,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去世了。

母亲又极度的重男轻女,年仅四岁的她就被母亲送去当歌女赚钱。

在我们都还无忧无虑子过校园生活的时候,她就已经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尽管她已经非常的努力挣钱,但是还是老是被母亲骂赔钱货。随时被继父和生母辱骂,甚至动手打她。

童年唯一的亮,应该是梅艳芳的姐姐。

她们相互陪伴,相互安慰。

不然梅艳芳早就被自己的家人折磨得不成人样了吧。

梅艳芳人生的转机在1982年,19岁的她,和姐姐参加香港新秀歌手比赛,一路过关斩将,成为冠军,从此开启了她的天后之路。

有些人用童年治愈一生,有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梅艳芳很遗憾地,属于后者。

童年没有得到过关爱的她,想得到一份真诚的爱情,来治愈自己童年缺失的爱。

可是在眼花缭乱的娱乐圈,她付出的真心,却没有收获一份真爱。

但是梅艳芳依旧怀着一颗赤子之心,爱着舞台,爱着观众,在生命的最后。

她选择了把自己嫁给,

爱她的观众和舞台。

一代天后就这样和我们告别了。

尽管梅艳芳被家人如此对待,她还是在心底为家人留了一丝余地。

在她因为宫颈癌去世时,已经做好了自己遗产的处理,除了部分捐赠,她的母亲覃美金,每个月能得到7万元港币作为生活费。

她也给已故的二个、三姐的子女,留下了170万港币左右的学费。

对于这样的安排,显然梅艳芳的母亲和哥哥不能接受。

在梅艳芳去世的第四天,因遗产分配不均,起争执。

女儿尸骨未寒,亲人却只关心遗产的分配。

梅艳芳的母亲甚至骂她是白眼狼,早知道在她出生的时候,就给把她丢了。

更过分的是,因为自己爱赌,导致没有生活费,还曾拍卖梅艳芳生前的私密遗物,手表,穿过的衣服,奖杯,项链耳环等。

如今,梅艳芳已经去世这么多年了,他的家人还不忘吸取她身上的最后一滴血。

很多人替梅艳芳感到伤悲,遇到这样的家人。

希望姐姐在天堂安好,下辈子有个幸福的家庭,当一个幸福的女儿。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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