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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下令整改 小型微电影公司或迎倒闭潮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4-11-01   浏览次数:136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针对目前微电影、网络剧等网络视听节目在节目内容、制作资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严格把控。业内人士表示,《补充通知》的发布,将会使包括微电影在内的网络自制内容日益凸显的低俗、渲染暴力色情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补充通知》中明确指出,从事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机构,应依法取得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不得播出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机构制作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

与此同时,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上网播出前应完成节目信息备案;上网播出后,群众举报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发现节目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立即下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生产制作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内容违反广播影视有关管理规定的,主管部门要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就目前的行业现状而言,微电影、网络剧因制片质量要求、制作成本相对较低,已经成为不少小微影视公司不可或缺的收益来源。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最新下发的《补充通知》,或将使一批小微影视公司面临倒闭风险。

对此,北京佐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佐如告诉记者:“由于对于微电影、网络剧严格的界定标准尚未出台,因此首先在产品类别的判定上就很难说某部作品一定就是微电影、或者网络剧,从这个角度来看,短时间内小微影视公司尚且有可乘之机。但从长远发展来看,新政策的出台势必将清除掉一批行业内的‘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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