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影-王力宏、薇娅先后翻车,明星失德成灾,破局还需用重典!-娱乐圈近期可谓是大瓜不断,王力宏那边还未平息,薇娅这边又来侵袭。回首2021年,可谓是明星们翻车的大年,某爽、某凡、某迪等人先后沦为劣迹艺人。
对于薇娅的事情,估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惑。有了范冰冰这个前车之鉴,薇娅何以明知故犯呢?
犯错的成本过低
其实道理很简单,犯错后所要付出的代价太廉价了。这就好比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既不会被罚款,也不必担心扣分乃至吊销驾照。久而久之,越来越多的行人逐渐忽视了交通规则,只要不发生事故,行人就永远是获益者。
对于明星们也是如此,有人计算过薇娅的年收入,至少可以达到15个亿。说起来薇娅也红了有些年头了,虽说这次的罚金数额看起来是个天文数字,但还不至于让薇娅伤筋动骨。即便薇娅从此退出直播界、娱乐圈,其现有的资产也足以锦衣玉食一辈子了,换而言之人家早就是人生的赢家了。
尽管王力宏的年收入远不及薇娅,但身价也是普通人所望尘莫及的,同样可以从现在便开始安心养老了。细数2021年的劣迹艺人,貌似除了某凡以外,剩下的人将来的日子都会是衣食无忧的。正因如此,明星们才会有恃无恐的犯错,大不了就退圈颐养天年。
唯有重典方可震慑
故而想要预防劣迹艺人的出现,唯有使用重典进行震慑。所谓重典,指的就是严厉的法律手段。因而个人建议出台专门针对娱乐明星的法规,当娱乐明星触犯法律、出现失德行为时,要对其进行双重处罚。在正常处罚之外,根据所涉及事件的恶劣程度,没收其在国内演艺总收入的一定百分比。类似某凡这种情节极其恶劣,没收比例必须是100%,让其一朝回到解放前。
再比如说像钢琴家某迪犯的错误,犯一次没收其在国内演艺总收入的5%,应该就会起到有效吓阻的作用。假定某迪在国内的演艺总收入为1亿,那么犯一次就要被罚500万,这样的犯错成本无疑会令人望而却步。
明星必须承担的义务
可能有人会说了,如此处罚根本没有事实依据作为支撑。那么就把这其中的道理掰开了、揉碎了给讲个明白,在旧社会艺人被称之为戏子,显然戏子是一个贬义词。但人们之所以会贬低艺人,客观而言并非无的放矢,而是源于旧社会的生产力低下。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老百姓能够吃饱、穿暖属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此时谁还有心思去听曲儿、看戏,加之艺人又不参与生产衣食住行这些生活必需品,自然会遭人白眼了。
当然了,随着社会的进步,生产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在此基础上,艺人从戏子一跃成为了明星,成为了拿着巨额报酬、享受着极高社会地位的人上人。可有一点依旧没有改变,艺人仍不参与生产衣食住行这些生活必需品,换而言之在物质层面上对社会的贡献为零。
这样一来,艺人理应在精神层面上付出更多,才能够对得起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说白了要成为道德的楷模,向大众传递正能量,这是艺人享有高收入、高社会地位的先决条件。艺人只要是失德了,甚至触犯了法律,那么就相当于违背了自己的从业承诺。失信于粉丝、失信于公众,严格意义上是一种欺诈行为,那么由欺诈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就必须得罚没。
说白了,要让所有明星头顶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迫使他们不敢轻易犯错。犯一次小错,可能一年白干了。犯一次大错,或许便要负债累累了。尽管此举看上去比较严苛,但也是无奈之举。明星并非圣人,当名利双收时,难免会因自我膨胀而恣意妄为。要是不施以重典,恐怕将来某凡式的艺人会泛滥成灾,进而对社会造成更大规模的负面影响。
结语
做艺先做人,可做人不能仅仅依靠个人的自觉性,相应的惩罚手段也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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